2009年的莲花河畔倒楼事件和2010年的“11.15”特大火灾事故,折射出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在体制建设、控制技术、管理手段、人员意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严重不足之处。部分项目现场管理的风险意识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盲目低效,风险控制措施手段缺乏,风险应急预案形同虚设是导致重大事故的直接原因。同时,在政府监管层面,从项目立项直至工程竣工交付的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也存在环节割裂、关注程度不一、信息传递不畅等问题。
因此,为了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前期阶段和实施阶段的质量安全风险控制,降低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1号文)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2011年3月,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特委托我司开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的研究,并负责编制《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沪府发[2011]1号文第四条“(四)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对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进行专门分析,并提出方案,预留费用。工程初步设计必须达到规定深度要求,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和费用。建设单位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我司依据本条要求,结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展开了《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研究》,研究了风险评估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识别和评估方法、监督管理机制、风险评估与管理取费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我司负责编制了《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本办法共分为六章,包括:总则、建设前期风险评估、开工前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组织与评审、各方职责、负责,以及两个附录。目前,相关课题研究及办法初步成果已经形成并提交总站。
我司能有幸受邀负责本办法的编制工作,这是对我司多年来工程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科研能力的肯定,是对我司科研成果的认可,这对我司工程咨询业务的拓展迈出了新的一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程咨询业务部
技术研发中心
张 辉
2011年10月23日